(二)加快特勤消防装备建设。市发改、财政、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将我市利用法国政府贷款购买消防特勤装备项目落实好。
(三)加快公安消防装备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消防的投入,要按规划逐年解决我市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器材不足和训练、装备设施陈旧老化问题。雁江、简阳要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消防中队的常规装备,增添部分特勤装备。
(四)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安岳、乐至县人民政府要将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积极改善专职消防队的战斗、生活和训练条件,确保器材、装备足额到位。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要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年内,安岳、乐至政府专职消防队要完成火场三级组网建设。
(五)加强农村消防力量建设。一是要强化镇乡政府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各镇乡要成立相应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当地公安消防大队备案。各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本地突出的消防问题,在冬季、收获季节和火灾多发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形成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火灾隐患有人查、发生火灾有人救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二是镇乡人民政府要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设,力争在2010 年内,建立起适合农村特点的各类地方专职、镇乡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形成以国家、省级重点镇以及经济发展较快的建制镇专职消防队为中心,镇乡、村其他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六)加强镇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公安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遵循“安全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科学制定小城镇消防规划。在设有城镇生活供水管网的镇乡,要在集镇安装室外消火栓,无室外消火栓的镇乡要修建消防水池及消防车取水码头,确保消防用水。要加强镇乡政府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装备建设,每队配备2 台手抬机动泵、4 支水枪、400米水带及灭火器和火钩等破拆工具,以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要动员有条件的农村大院修建1-2 个蓄水能力不小于20立方米 的水池,以潜水泵等为灭火取水设施,以及时、有效地扑救初期火灾。
三、加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保障力度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涉及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