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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行业下达市级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行业下达市级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资府办发〔2007〕62号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强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确保2007 年至2011 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突破1000 亿元,推动资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资阳市委、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的意见》(资委发〔2007〕36 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五年内实现投资千亿元的总体目标要求。现将按行业下达市级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目标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将五年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年度,落实到项目,落实到人头,并按照策划、规划、细化和具体化的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每月5 日前要向资阳市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本地区、本行业投资和重点项目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市级各行业有关部门要在每个季度首月的5 日前将经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认可的上季度本行业单个项目建设和投资情况报送市投资“千亿工程”推进办核查。各级各部门每年年初上报工作计划,半年报送工作小结,年终上报工作总结。市政府把信息报送纳入投资“千亿工程”考核的内容。市重点办、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办将加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对工作不重视、人员不落实、不按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对工作扎实、完成目标任务效果明显的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千亿工程”考核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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