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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雅办函〔2007〕118号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摸清我市无线电频率台站的使用设置情况,为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服务,按照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和省无委的要求,我市定于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业余无线电台),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于2007年8月15日前向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报台站数据资料,并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实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台站资料审查、核实。
  二、过去未纳入管理的无线电台(站),其设置单位和个人应主动申报,凡符合频率规划和设置使用规定的,予以补办无线电台(站)设置手续,领取无线电台(站)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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