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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宣传和公务员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意见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宣传和公务员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意见的通知
(二○○六年三月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宣传和公务员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宣传和公务员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意见
(达州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为营造学法、用法、执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现就我市公务员法宣传工作和公务员作风整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分级组织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公务员法宣传和公务员作风整顿建设活动。通过宣传和整顿,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公务员深刻理解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基本内容,提高公务员队伍思想作风素质,为我市全面实施公务员法,创造促进达州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政务环境。
  二、宣传、整顿重点
  (一)公务员法条款解读;
  (二)宣传公务员精神;
  (三)实施公务员法重要工作和活动的宣传报道;
  (四)开展公务员作风整顿和建设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三月份:公务员法宣传月
  1、领导发表电视讲话。3月10日,市政府领导在达州电视台发表讲话,启动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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