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6〕116号 2006年5月8日)
市级各部门:
为了推行政务公开,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健全“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的政务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依法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将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为便于群众办理各项业务,政务服务中心将在服务大厅印制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各单位根据所受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分项编写指南(详细格式见附件),于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附: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格式
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格式
×××××××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审批
2、办理单位:达州市××××委(办、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4、收费依据和标准:(1)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名称)第××条;(2)收费标准:根据××××[××××] ××号文件,收取××费××元。直接在政务服务中心银行收费窗口缴费。(或不收费)。
5、承诺时限:
二、法定依据
(行政许可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款的内容)
三、法定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的条件)
1、……
2、……
3、……
四、申报材料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应当提供的材料)
1、……
2、……
3、……
五、办理程序
(主要说明当事人在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前应当事先取得的相关资格,应当持有哪些文件、材料。并明确告知当事人到哪些、哪级行政机关去取得什么样的资格或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