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治理措施
(一)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治理的重点问题,认真抓好落实。
(二)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达州银监分局、市电力公司等重点部门和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和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
(三)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等单位要结合查办案件、加强监督等工作,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
(四)其他部门也要按照要求,对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进行治理。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一)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达州日报、达州党政网开设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专栏,通过开展访谈活动、召开座谈会、撰写理论文章等方式,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
(二)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配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二季度和三季度分别公开曝光处理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慑作用。
(三)市广电局要制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电视片,在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并组织收看。
(四)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各部门各行业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五)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等单位配合开展。
五、组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从今年5月起,各主管(监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用半年时间,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一)明确牵头单位。
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工作由各主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市规划和建设局、交通局、信息产业水利局、市电力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土地出让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产权交易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医药购销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医疗机构的由市卫生局负责,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等资源开发的分别由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涉及资源经销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商贸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银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由达州银监分局、负责;其他领域和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