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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市级领导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工作分工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人民政府市级领导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工作分工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7〕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鹤岗市人民政府市级领导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的要求,根据市政府领导分工的调整,现将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分工朱清文市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王瑞副市长分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是地方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位副市长按分工主管本战线安全生产工作,是战线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安全生产联系包保分工市委常委、副市长樊金宝联系包保工农区;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祝新联系包保兴山区;副市长钱福永联系包保兴安区;副市长王瑞联系包保东山区;副市长王桂芝联系包保南山区;副市长马冲联系包保向阳区;副市长梁贞堂联系包保萝北县;市长助理陈维礼联系包保绥滨县。
 三、联络协调工作分工市政府副秘书长、安监局局长刘继双负责协助常务副市长樊金宝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李超美负责协助市委常委、副市长徐祝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高建军负责协助副市长钱福永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煤炭工业局局长高云负责协助副市长王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煤炭工业局副局长路东生负责协助副市长王桂芝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监察大队队长沈鹤滨负责协助副市长马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局副局长刘洪彬负责协助副市长梁贞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安监局副局长张玉仁负责协助市长助理陈维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区煤管局局长分别是本地政府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工作的联络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开展。联络协调综合工作由市安监局、煤炭局有关人员承担。
 四、联系包保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包保县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情况。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决定、政策、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是否真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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