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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陈晓慧  市兴山人民医院院长
      刘俊林  市岭北人民医院院长
      于俊成  市大陆人民医院院长
      李文东  市传染病院院长
      许荣和  鹤矿集团总医院肿瘤分院院长
      陈维信  市中心血站站长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
  市卫生局组建市级专家组,各县卫生局组建本级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组 长:王发伦
  副组长:尹彦明、曲国武
  成 员:朱英莉、王晓秋、于家兴、柳南日、岳林芳、胡桂兰、祁晓枫、谢文英、王云、王军、韩松涛、孙丽、王铁友、郭忠和
  三、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院的功能及性质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市紧急救援中心120、鹤矿集团总医院3738120承担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转送。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市、县(区)卫生局局长负责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第四部分 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一)Ⅰ、Ⅱ、Ⅲ级响应
  1.Ⅰ、Ⅱ级响应的启动
  我市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后省卫生厅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者省卫生厅有关部门启动省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或者市政府启动鹤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者市级有关部门启动市级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时,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
  2.Ⅰ、Ⅱ级响应行动
  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事件的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人员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并组织专家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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