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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7〕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一日

  鹤岗市企业增信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增信体系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增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鹤岗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城市创新转型、人民富裕幸福”总体目标打造“诚信鹤岗”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形成增信机制、构建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宗旨,以建立企业信用培育和约束机制为手段,以完善政府监管、法律监督、行业自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加强银企合作,促进“增信建设”目标,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企业增信建设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突出重点,逐步实施的原则;增信宣传教育与制度化规范自律并重的原则;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加强信用监管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用2至3年时间,实现“11114”信用建设目标(即建设一个系统--企业信用征信管理系统,发展一个产业--企业信用中介服务业,抓好一个基础--企业信用自律管理,培育一种风气--诚实守信的公序良俗,推行四基制度--企业信用档案制度、企业信用身份证制度、企业信用担保制度、企业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在全市初步建立起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进而促进企业信用等级显著提高,实现银企和谐对接,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和健康有序的金融生态环境。
  到2010年,“增信建设”工作力争达到:以企业增信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立;全社会诚实守信的道德水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增信建设”配套制度基本形成;社会信用服务行业有较大的发展,信用服务需求明显扩大;对偷逃税款、恶意合同违约、故意拖欠债务、商业欺诈、假冒伪劣等行为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机制;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有一个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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