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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在本县(区)、本系统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动员、部署、准备工作。9月下旬,召开全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逐级签订猪肉质量安全责任书。养殖企业、屠宰企业、肉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肉品流通企业要分别与所在地农业、商务、质监、卫生、工商、畜牧等部门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对系统内的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现场指导、现场督办,开展联合执法和系统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部门针对全面检查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结束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各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自纠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重点目标进行核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部门通报批评,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组织回访,各部门12月27日前形成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机构
  为了统一领导,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鹤岗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议定阶段性工作安排,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推动联合整治工作。
  组 长:徐祝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丁 友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李福民 市商务局副局长
      高 星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晓东 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张海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永智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
      谷庆军 市农委副主任
      赵延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程建国 市物价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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