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王桂芝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星光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刘兆伦 市发改委副主任
赵荣洲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李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 刚 市地税局副局长
高 星 市工商局副局长
姚士涵 市交通局副局长
高 冰 省交通征费稽查局鹤岗处处长
王德江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杨振岭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对全市外挂车辆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对外挂车辆治理工作的原则、措施、步骤等做出总体部署;根据全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召开部门间的工作会议,研究和决定治理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与配合,及时组织我市的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全市治理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对全市集中治理外挂工作进行总结。
3.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
主 任:姚士涵
副主任:赵荣洲 高 冰 王德江 肖 刚
成 员: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单位相关人员。
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全市集中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治理外挂车辆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全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的相关信息,定期编写全市治理外挂车辆情简报,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负责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联络,及时解释、解决我市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妥善处理好人民举报、投诉等信访事件;负责承办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根据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起草有关文件,并做好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全市开展治理外挂车辆的宣伟工作。
六、实施步骤
我市治理车辆外挂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和调查取证阶段。2007年9月10日前,根据省方案研究制定我市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外挂车辆的排查摸底和提醒劝返等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从2007年9月10日起至2008年3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集中时间和人员,对我市的外挂车辆从税费缴纳、车辆管理、工商管理等多个环节,全面开展清查和惩处。
(三)总结阶段。从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将我市治理工作情况上报市治理车辆外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汇总后上报省治理车辆外挂工作领导小组,迎接省交通厅及有关厅局对我市治理车辆外挂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