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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包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是开展科普宣传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各种途径,推广、普及适合本地需求的农村实用技术。为农村提供适宜当地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产品销售等方面的科技信息。
  五是在下村开展科技服务的同时,农业科技特派员还要注意组织生产加工营销大户,共同搞好市场营销、农产品深加工,引导农民闯市场,不断捕捉市场信息,疏通流通渠道,积极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
  三、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度
  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监督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技术工作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在监督管理中实行以下五项制度:
  (一)建立长期联系点制度。农业科技特派员要与示范户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难题,在农业生产的关键环节和时期,要长期驻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特派员累计深入各村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
  (二)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农业科技特派员每季要向派出单位进行一次工作汇报,一次工作小结。农业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汇报会,协调解决特派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建立专家会商制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技术会商会,协商解决农业科技特派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将解决方案提供给所需用户,并做好解决方案的跟踪反馈工作。定期对农业科技特派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
  (四)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办公室采取电话抽查、实地查看、民主评议、召开示范户座谈会等方式,对特派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建立目标考核制度。采取日常考核与季节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由所在工作单位和驻点村掌握,季节性考核由区农业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年度考核由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派驻村委会和科技示范户要写出评议意见,考核组提出考核意见,存入农业科技特派员档案,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农业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组长负责制。各乡(镇)成立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小组,由乡(镇)科技副乡(镇)长任组长,负责对所在乡(镇)的农业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长要协调好乡(镇)、村的关系,并与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办公室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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