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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包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包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7〕63号)


各县、东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包村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七日

  鹤岗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包村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发挥科技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鹤岗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包村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通过对农村进行科技包扶,在广大农村建设一批科技示范户,以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政府推动、示范带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生产技术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农业科技特派员的职责和任务
  在全市选拔一批素质较高的农业科技人员,作为农业科技特派员开展下乡包村工作,选拔的特派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农业技术人员,有较强的理论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经验,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服务“三农”的责任感;
  (三)乡土人才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必须是在岗的乡(镇)涉农部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科技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热心农村工作并能够指导农村经济发展的技术人员。
  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是抓好试点村科技工作计划的制订和措施的落实。农业科技特派员要了解所在村的基本情况,分析现状,查找差距,制定村科技工作计划,选准开发性生产项目,落实各项科技工作措施。
  二是指导农业生产,解决技术难题。农业科技特派员要引进作物新品种,推广适用新技术。农业科技特派员要每人带一项科研成果,实施一项农业技术承包项目,创办或领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在生产实践中,要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运用自己掌握的科技知识指导农业生产。
  三是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农业科技特派员可以采取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农科教结合的利益共同体。农业科技特派员可采取与服务对象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根据服务实效,收取适当的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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