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违章行为。
(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公安交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做好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交通运输企业和危险路段整顿工作,重点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速、超限、超时运营等严重违法行为,严禁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和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违章载人。加强路面管控,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交通运管部门要抓好道路交通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严把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车辆技术、驾驶员资质、资格审查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职业技能不过关的营业性驾驶员,一律不得参加“黄金周”旅游客运。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管,合理安排运力,认真督促企业落实 “三把关一监督”,严格“五不出站”管理,及时查禁“三品”,规范经营行为,做好人车分流工作。要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客运驾驶人员驾驶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GPS的正常使用。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专项治理工作。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做好节前国省道、重点旅游干线的道路养护管理,制定公路保通应急预案,加强路面巡查,及时清除影响行车安全的路面障碍。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签单发航责任制,对主要港站、码头和渡口要把好现场监督关,杜绝超载、冒险航行和非客船载客。加强对景区的游览船、水上漂流船、水上餐饮娱乐船和客渡船的监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止营运。
(二)抓好旅游安全。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星级饭店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消防、卫生、质监等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坚决停业整顿。各旅行社不得推出含有安全隐患的旅游路线、项目和团队运行计划,旅行社租赁的车船必须具有旅游营运的资格,严禁向无旅游营运资格的个体运输户、司机个人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军警单位租车接团。旅行社必须保障驾驶员得到充分休息,严格执行购物停站导游、旅客双签单制度。
建设、质监、林业等部门要加强对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景区内的车、船、索道等交通工具以及索桥、吊桥、栈道设施、危险地段及大型游艺设施的安全检查,加大对景区滑坡及泥石流的监控和治理力度,增设景区安全设施和警示标牌,强化景区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