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达市委办发[2006]83号 2006年9月22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市“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达州跨越式发展、争当全省发展排头兵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落实责任,切实把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好、抓落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强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从即日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节前安全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力量自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全面检查和重点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三主一员”(业主、车主、船主和特种作业人员);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岗位、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领导值班、带班是否落实;道路交通危险路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客运企业车辆例检制度、驾驶员教育制度落实情况;重点路段执勤警力配置情况。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到一线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必须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立即整改。对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并立即上报备案。凡没按照规定参加检验和虽经检验但安全性能不过关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对旅游线路上诸如路基沉陷、缺口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要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加以整治,一时不能排除的,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安排监控值班人员。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对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督促整改,杜绝火灾隐患。市级相关部门节前要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市委、市政府将对各地各部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