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基本原则
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制定政策、规章、规划和考评方案以及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并且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实现新突破、新跨越,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和载体创新。准确把握全局和方向,统筹解决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坚持分类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机制建设也有不同层次、不同模式、不同形态,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各地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确定改革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
(四)坚持强基固本。综合改革、机制建设的最终结果必须是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稳定乡办,建好乡站,配备好村干,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与服务网络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注重效益。树立并强化成本意识,确保改革的成果与新机制的运行具有可持续性。要加强改革项目的分析、研究与完善;建立绩效评估体系,降低工作机制运行的行政成本,提高政策执行效益。
四、为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提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是关键。坚持把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建立新机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领导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提供政策、资金、人力保障,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全面落实。
(二)落实部门职责。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找准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与本部门职能工作的结合点和支撑点,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为载体、共同发展。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生育对象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逐年考核,奖惩兑现,促进综合治理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