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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须执行上级前指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前指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指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

  4.3 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在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4.4 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县、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每日定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场综合情况:1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重点飞播林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县级行政交界地的森林火灾;需要上级和友邻单位支援的森林火灾。

  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县、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在采取扑救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向同级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迅速综合火情,3小时内向市政府和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抄送指挥部成员单位;事发县、市、区政府要在3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4.5 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同时,当地电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讯系统,充分利用有线、无线通讯,或者采用卫星通信,确保通信畅通。

  4.6 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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