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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3.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3.3 人工影响天气

  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降低火险等级和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4.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以及需要省护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Ⅱ级响应:当出现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者发生在省、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组织指挥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Ⅲ级响应:当发生直接威胁乡、镇、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燃烧6小时以上、面积30公顷以上,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危及大面积原始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森林火灾等5种火情之一时,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发生火情后8小时内,所在县、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火场设立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24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市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指导火场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 扑火指挥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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