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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应急扑火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保障。

  宣传报道组职责: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新闻发布工作。

  赴火场工作组职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协调和指导当地前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林业局应急扑火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检查监督县、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对上级组织和领导对扑火救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当地政府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2.2 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在确保城市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在扑火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参加城市周边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和火灾案件侦破。

  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安监局:及时开展相关渎职案件、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以及责任事故的认定工作。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扑火资金的筹集、落实和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

  市民政局、市委农办、市经委、市工商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工作以及扑火中伤亡人员的优抚工作。

  市交通局:根据扑火工作需要保障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输送。

  市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扑火通信联络保障工作。

  市妇联、团市委:负责森林消防宣传和灾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达州军分区:负责协调驻达部队,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森林火灾的新闻宣传工作。

  2.3 县、市、区扑火指挥部职责

  各县、市、区参照本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监测机制

  3.1 火灾动态监测

  充分利用国家林业局林火监测中心、西南林火监测分中心、市气象局提供的卫星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地面了望台、巡护人员以及其他形式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形成立体林火监测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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