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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达州市近期住房建设规划的报告


  (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已明确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居住用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实用房)面积所占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

  (4)居住片区新开工住房项目,90平方米住房以下(含经济实用房)面积所占比例,根据中低收入居住人口分布情况及对交通等设施条件和自然生态景观需求,分别按照60%、70%、80%和90%比例进行弹性控制,总量按年度控制在70%以内。

  六、规划实施政策与措施

  通过国土、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与策略,保障住房用地供应,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按照全市增加商品房用地供应规模,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各类住房,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地块控制结构比例要求,总量按年度控制在70%以上;年度土地供应应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一)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廉租住房的土地供给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结合我市的实际,实事求是地制定住房面积相关的标准,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引导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的投资结构,保持房地产产业的稳步发展,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地块住房结构比例控制指标要求,并和地块开发的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一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提条件。

  (二)合理控制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控制旧城改造规模,加强拆迁计划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旧城改造和拆迁规模要量力而行,严禁大拆大建,在没有落实拆迁安置房源和补偿政策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得实施拆迁,不得损害群众合法利益。

  (三)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建立激励机制,制定配套政策,完善补贴方法,使适用人群及租金更趋合理。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切实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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