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居住区布局规划
达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80平方公里,人口90万人,其中居住用地247公顷,分为西城居住片区、老城居住片区、南城居住片区、东乡居住片区等四个综合性居住片区。其中老城居住片区,规划居住用地40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18万人;西城居住片区(含莲花湖、复兴、河市)规划居住用地75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27万人。南城居住片区规划居住用地777 公顷,规划居住人口25万人;东乡居住片区,规划居住用地550公顷,规划居住人口20万人。
结合达州特有的地域特色,从满足人的需求出发,考虑居住环境的适居性、识别性与归属性以及营造具有文化与活力的人文环境,确定达州城市住宅建设原则为:
(1)居住用地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两类。
(2)城市居住用地以建设多层、多高层住宅的二类居住用地为主,少量一类居住用地的建设必须严格控制。
(3)成片新建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人均用地指标宜按20~25平方米/人控制,居住用地总面积为2457公顷。
(4)合理安排居住区内的道路、停车场、市政工程设施,绿化率不低于35%,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5)以统一规划、成片开发为基本模式进行居住建设,并注重环境建设,与周围山坡林地结合。建设不同档次、形式多样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标准的居住区。
(6)居住区和小区开发建设应按照规定配置社区服务设施,保障中小学和幼托等用地,设置居委会、派出所等管理机构
(四)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规划
1、达州独特的地域地理条件,形成了中心城市“一城五片”的功能分区特点,各功能区的空间分布组合关系呈多核心模式,各片区内部又按照同心圆模式或扇形模式分为核心(行政、商务)区、核心区边缘地带、内城、城市内郊区和城市边缘区,其中内城是中低收入者居住的主要地区;城市内郊是城市发展区域,吸纳了大量的中高收入者进入居住。按照核心-边缘理论和住房结构比例年度平衡需求,结合市场经济规律,确定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实用房及廉租房结构比例依次为核心区50%,核心区边缘地带70%,内城90%,城市内郊70%,城市边缘区60%。
2、90平方米以下住房为主的普通住房(含经济实用房)布局规划。
(1)结构比例控制时间:2006年6月1日起。
(2)首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审批,新开工住房项目,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实用房)面积所占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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