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习德阳警校共育经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附件1:
  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市级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以下简称“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市级部门工作职责》。

  公安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积极开展“警校共育”,建立和落实校园安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涉校工作责任制,实行倒查制和问责制。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保卫工作,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协助制订应急预案。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加强对中小学上下学时段交通管理,确保学校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建立破案责任制,优先受理,专人负责。加强学校校园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学校校园网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发现、封堵、删除、查处网上有害信息,加强学校周边网吧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治理学校周边涉毒问题,及时查处涉及学生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火灾、治安隐患事故的排查力度,经常性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加强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的审核和管理。会同工商、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会同交通、建设部门和相关单位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警示标识。

  教育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六条措施”,积极开展“警校共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有关规定,督促学校幼儿园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件的推行门卫“保安化”。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将安全工作列入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指导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学校幼儿园内的治安巡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完善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努力推进法治学校建设,有针对性地抓好普法教育,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协商有关部门选聘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加强师生员工的法制法纪教育,增强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取缔学校幼儿园内的经营性网吧等场所,加强对学校校园网的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清理学校幼儿园内违章建筑、违规经营场所等,整顿学校幼儿园内的交通秩序,加强学校幼儿园内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员的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