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习德阳警校共育经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措施,确保创建活动富有成效

  推进“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公安、教育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公安部门要积极推行“校园警务”工作,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措施,积极整治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平稳。教育部门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严格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建设、文化、工商、卫生、广电、新闻出版、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适时对校园周边的娱乐场所、报刊摊点、网吧、餐饮业等进 行清理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附件),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将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活动与“平安社区”、“无毒社区”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安全文明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整体合力,做到互促互进,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富有成效。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广泛开展治安防范活动和警民共建活动。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加强指导和监督,动员和组织学校及周边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乡村警务”运行机制,努力维护农村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影视等媒体和互联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为推进“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综合治理,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推进“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制订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灵敏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积极推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各地要通过“警校共育”工作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所辖范围内校园及周边秩序混乱、长期得不到整治或发生重大案(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限期解决。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公安、教育部门牵头,司法、建设、交通、 文化、卫生、工商、质监、新闻出版、环保、广电、民政、体育、财政等部门参与的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切实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校 园活动并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商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积极有效治理和防范事故隐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