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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6〕143号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0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条件,有效预防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减轻火灾危害,确保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要依法督促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促此次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宏志  市委常委、副市长

      何洪波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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