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规范和完善残疾人证书的发放与管理,逐步建立残疾人状况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统一标准,优化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基层统计台帐,继续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提高现代化办公水平。制定多层次信息化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逐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九)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康复、职业教育培训、劳动技能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就业培训、文化体育活动、信息交流、普法宣传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1.加快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加大投资,解决市聋儿语训部无教学用房问题,争取配套完善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加快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尚未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的县(市、区),创造条件,尽力建成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功能,充分发挥作用,为残疾人接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
(十)组织建设工作。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培养、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和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1.加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建设“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班子。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做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使基层残疾人组织普遍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组织网络。到“十一五”末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完成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工作。做好县、市、区残联换届工作。
2.加强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乡镇(街道)残联的理事长和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选配工作;普遍在社区建立残协,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设立残疾人活动室,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借鉴城市社区残疾人工作经验,选聘好农村残疾人专职委员,逐步做到村残协以残疾人为主;加强对企业残疾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建立企业残疾人组织。重视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与专门协会密切配合,及时掌握优秀残疾人状况,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大培养力度,选拔更多不同类别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做好残疾人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选拔配备和教育培养,推动残联干部的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等工作,造就一支学习强、思想强、政治强、业务强、工作强、作风强的“六强”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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