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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二)教育工作。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地方国民教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水平。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

  1.搞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加大对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调查统计和建档工作,对学龄前儿童实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义务教育奠定基础;建立残疾儿童免费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对所有适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将残疾儿童少年纳入优先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计划;从政策上和机制上鼓励和扶持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或开展随班就读,市和各县、市、区都应建立九年制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形成以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2.做好大中专残疾考生招录工作。积极研究发展高等特殊教育的机制和办法,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3.搞好盲人教育。加强盲文、手语的推广和培训,为盲人、聋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提高特殊教育水平。

  4.建立扶残助学保障制度。继续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地方国民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扶残助学等政策保障制度,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资助。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5.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保障机制,在部分特殊教育学校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鼓励和开展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并对培训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残疾人进行奖励。

  6.加强残疾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输送有志从事特殊教育的人员到开设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大中专院校进行培养,满足特殊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制定和完善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育工作者的待遇与其他教育工作者同等的政策措施,提高残疾人教育工作者的生活待遇,切实保证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育工作者队伍的稳定和壮大。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1.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及《四川省<残疾人就业条例>实施办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扶持、保护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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