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聋儿听力语言训练。搞好市聋儿听力语言训练部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加强聋儿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办好聋儿家长学校,对326名聋儿家长进行培训;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对326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师资职称评定;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5.搞好精神病防治工作。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在大竹县、达县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对7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实施综合防治,采取有效手段提高康复效果。
6.搞好肢体残疾康复服务。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对肢体残疾者进行康复训练;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为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290例。
7.搞好智力残疾康复服务。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训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力争在市特教学校建立一个针对学龄前智力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班,对140名智力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知识培训,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早期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285名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集教育、康复、娱乐、劳动为一体的智力残疾和重度残疾人的养护机构,提供系统的、终身康复服务。
8.加强残疾人辅助用具供应和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推广、使用康复新技术、新产品;实施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加强假肢站建设,完善市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站的功能,巩固完善全市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发挥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0310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960件。加强信息服务,推广评估和适配技术。
9.加强市康复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康复中心的功能,充分发挥市康复中心的服务指导作用,积极开展肢体残疾人、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及家长培训、盲人导向行走训练、矫形器制作等康复服务,建立低视力康复部,积极开展低视力康复训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