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6〕147号 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从业人员、人民群众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六部委《
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和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06〕5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06年11月至2007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打击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协调、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工作任务:
(一)以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主要场镇、车站、码头、机场、国道、省道及其他干线公路为重点,对无证经营的各类车辆、维修摊点、超长客运售票点、货运代理和信息配载业户进行清理、整顿。
(二)规范运输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宰客、甩客、不按站点上下旅客、站外揽客、争抢旅客、乱涨价、占道修车、超范围经营、擅自改装改型车辆、擅自从事危货运输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违章经营行为。
(三)以达州至各县(市、区)干线公路客运和各建筑工地弃土拉运为重点,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经营团伙,取缔牵头闹事、顶风违规的各种“联营”组织;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