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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些部门领导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忽视安全发展,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一些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甚至违法违规生产。一些部门领导安全意识不强,投入的精力不够,甚至失职渎职。三是社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一些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思想麻痹,忽视安全,管理者违章指挥,职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一些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更新改造欠帐多,投入严重不足,重大事故隐患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不够完善,基本的生产安全条件得不到保障。五是安全生产监管还有许多薄弱环节。有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安全监管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力量薄弱、技术装备缺乏、监管手段落后,有的还没有成立独立机构。
  这些问题充分说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只有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确定目标、制定措施,才能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为落脚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推进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推动“平安鹤岗”建设,促进安全工作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建立健全比较完善的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 25 %以上,一次死亡3 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数得到坚决遏制,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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