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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6〕332号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199号令)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达市府发〔2006〕43号),确保政务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任务,经请示市政府领导同意,由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组成督查组对各入驻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此次专项督查的对象为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43个市级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畜牧食品局、市安监局、市外事侨务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达州质监局、市国安局、市物价局、市农机局、市气象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旅游局、市民宗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人防办、市残联。

  二、督查内容

  (一)部门领导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视和落实情况。党组或行政办公会是否专项研究政务服务工作;是否明确分管窗口工作的领导;部门领导是否到中心窗口检查指导工作。

  (二)项目入驻情况。市政府决定公布保留的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否全部入驻;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是否全部在中心受理和收费,有无两头接件现象。

  (三)人员派驻情况。窗口负责人是否由该部门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科长或副科长担任;窗口工作人员是否保持稳定,是否属本部门在编正式人员,请假或轮换是否有人及时代岗;窗口工作人员在原单位的工作是否全部移交。

  (四)接办件情况。是否达到办事程序简化、签批层次减少、向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即办件比例提高、承诺件办理时限缩短等要求,在接办件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有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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