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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襄渝铁路、达成铁路复线建安营业税管理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襄渝铁路、达成铁路复线建安营业税管理的通知
(达市府函〔2006〕337号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襄渝铁路、达成铁路复线建设是国家“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建设项目。搞好铁路拆迁安置补偿,支持铁路建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为加强襄渝铁路、达成铁路复线的建安营业税征收管理,积极筹措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襄渝铁路、达成铁路复线的建安营业税统一由市地税直属分局征收管理,市级分享收入,扣除征收经费后,全额用于市级负担的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

  二、对各县(市、区)已征收入库的建安营业税,由市地税局、财政局、支铁办、铁路建设指挥部核实后,由各县(市、区)专项上解市财政,全额用于市级负担的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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