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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确保电(精)煤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确保电(精)煤生产供应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2006〕157号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确保全市电煤、精煤正常生产供应,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与保障电煤、精煤供应的关系。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确保全市电煤、精煤正常生产供应事关全市工业和经济发展大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制定和采取科学的办法,既要不折不扣地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又要确保电煤、精煤的正常供应。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煤炭行业是特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高、难度大。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务必按照行业的特殊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安监、煤监、经委等部门要加强监察、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煤炭生产企业要加强正常生产组织工作,认真落实好部门和企业安全责任,坚决做到一手抓安全,一手抓生产,实现两手抓,两手都硬。全市煤矿,凡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合法开采的从即日起按规定程序恢复生产。

  三、加强综合调控,确保电煤、精煤正常供应。今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电煤和能源调度工作会议,明确和下达了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的电煤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现在已进入电煤调运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公开信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对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进行一次认真的对照检查,凡是工作任务未完成的要加大综合调控力度,确保电煤精煤调运任务圆满完成。为确保全市电煤、精煤正常供应,市、县两级电煤调运协调领导小组和铁路部门必须严格把好电煤、精煤出川关,务必确保电煤、精煤正常生产供应。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电(精)煤生产供应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迅速增添措施,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电煤、精煤的生产供应情况务于本月三十日前上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经委。市政府督察室将于近期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具体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以保障全市煤矿正常安全生产,保障全市电煤、精煤正常生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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