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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务服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及时开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无错报、漏报、瞒报现象,做到保留的审批项目名称规范、数量准确,已明确取消的项目不得办理。错、漏、瞒1个项目扣1分,取消项目继续办理的发现一起扣3分。(6分)

  (三)公布保留的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有应进未进的,经查实,一个项目扣2分。(8分)

  (四)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在中心受理和收费,无两头接件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受理或收费的,查实1件扣1分。(10分)

  (五)办事程序简化,签批层次减少,充分向窗口人员授权,即办件比例提高,承诺件办理时限缩短,对涉及并联审批和特事特办的项目按要求及时办结,无超期办结现象。将承诺件缩短为即办件的,1个项目加1分。超期办结1件扣2分。(10分)

  (六)窗口工作人员保持稳定,一年内未经政务服务中心同意不得调换;窗口负责人由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科长或副科长担任。未按规定配备窗口负责人及窗口工作人员在中心连续工作未满一年任意撤换的,一次扣4分。(8分)

  (七)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按要求搞好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政务服务工作在市级新闻媒体报道或得到市级以上书面表扬的,一次加1分。受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书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8分)

  (八)与政务服务中心共同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做到分工明确,任务和责任落实,无因不能胜任工作和违纪违规工作人员被退回的现象。有工作人员被退回的不计分。(8分)

  (九)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有关规定,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10分)

  (十)窗口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无旷工、迟到、早退、串岗聊天和上网打游戏等不良现象。根据考勤记录,出现旷工每次扣1分,出现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每次扣0.5分。(8分)

  (十一)无涉及违法、违纪、违规的重大投诉发生,一旦发生投诉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受到办事群众书面批评或投诉,经查属实的,一次扣2分。(8分)

  (十二)通过制作满意度测评卡或其他形式对办事群众进行回访,满意率在95%以上。被评为季度“优秀窗口”的,一次加1分,被评为年度“优秀窗口”的加2分(8分)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采用100分制,按照考核内容进行加分和扣分。各入驻部门考评所得分值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折算计入市级部门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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