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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达市府办函〔2006〕347号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12.14”全省、全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确保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指标,维护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打牢基础,市政府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从2006年12月25日起至2007年1月25日止,利用一个月时间,紧紧围绕“两个重点、三个关键”(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发动群众,狠抓预防,严查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实现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经委,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川西煤监分局。

  负责检查大竹县、渠县的水上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及商贸企业等安全。

  第二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经委,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川西煤监分局。

  负责检查宣汉县、万源市的水上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及商贸企业等安全。

  第三组 牵头单位:市经委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国

  土资源管理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川西煤监分局。

  负责检查通川区、达县、开江县的水上道路交通安全、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及商贸企业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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