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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关于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关于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发〔2007〕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关于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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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鹤岗市关于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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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37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策为先导,以建筑设计为龙头,以市场调节为手段,实施生产与应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强化政策规划,强化目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确保“禁实”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两县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三、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增强“禁实”工作的紧迫感。

  自《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下发以来,我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止2007年,全市实心粘土砖生产量由墙改前的2.6亿块标砖下降到目前的1.4亿块标砖。采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面积比重由96%下降到60%,节约土地1140亩,节约烧砖生产用煤折标煤1.34万吨,综合利用废渣105万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目前,我市墙体材料仍以实心粘土砖为主,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厂家15户,年生产实心粘土砖1.4亿块标砖,毁地烧砖的现象较为严重。因此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保护耕地、节约能源的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禁实”工作的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墙体材料改革;宣传国土资源的严峻形势;宣传浪费能源的严重程度;宣传“禁实”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使“禁实”工作成为各级政府机构和各行各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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