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计管理力度不够。一是统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不够。部门统计人员、特别是乡镇统计人员有相当一部分未取得从业资格证。对这些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亟待加强。二是统计数据渠道不畅通。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之间存在着数据采集、共享渠道不畅的问题,属地统计原则没有得到较好的落实。个别垂直管理部门、行业管理单位违反属地统计原则,不向基层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基层统计基础薄弱。一是统计人员紧缺。县区统计部门人员与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一个人承担着多个专业,工作忙于应付,很多时候连及时性都保证不了,更难以确保数据质量。一些乡镇把统计仅当做一项附带性的工作,根本没有人力保障。二是统计经费严重短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决策的实施,统计工作的难度和任务日益增大。由于统计经费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许多新的统计工作不能按计划开展,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工作都不能顺利进行。三是办公条件差。巡查的两个县统计局的办公用房、交通工具、信息通讯设备等均特别简陋、滞后。尤其是漳县,办公室已经是多年失修的危房,多年来一直没有车辆,严重地影响了统计工作地正常开展。四是统计资料管理不规范。一些乡镇统计的资料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统计工作制度,没有统计台帐,档案管理不规范,直接影响统计源头的数据质量。
此外,市直两个被巡查单位的个别领导对统计巡查工作本身不重视,没有准备,没有安排。
三、几点要求
(一)认真贯彻执行《
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
统计法》的规定,搞好统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加大对《
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统计。
(二)提高认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把统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促使统计工作走上规范化和标准化轨道。
(三)加大投入,加快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步伐。针对各级统计部门普遍存在的人员紧缺、经费不足等问题,各级政府要采取相应措施着力解决。尤其是要加大对基层统计基础的投入,改善各级统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提高基层统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