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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集中开展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整治目标:市区和各县城区主干道摩托车遵法率达95%以上;国道、省道摩托车遵法率达到90%以上;县乡道路摩托车遵法率达到70%以上;摩托车肇事起数同比下降50%以上,摩托车上牌率达到80%以上。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20日开始到7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第二阶段为抓好源头、集中整治阶段(5月6日至7月15日);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20日)。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1、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散发、张贴《定西市交警支队致全市摩托车驾驶人的一封信》和有关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宣传材料,把开展摩托车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社会宣传好,取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针对摩托车出行特点,选择摩托车事故案例,采取交通安全宣传展板、交通事故图片、组织观看案例光盘等形式,到摩托车较为集中的乡镇进行巡回展出,教育和警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不违法驾驶摩托车,不违法乘坐摩托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进一步摸清底数,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纳入管理的比率。要充分发挥乡村交通事故预防领导小组的作用,发挥派出所、农机站和安监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集中力量,多管齐下,对本辖区现有的摩托车驾驶人和摩托车进行一次排查摸底,摸清已注册登记和未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数,已考取驾驶证的和未考取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人数。排查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有条不紊,为全面实现各项工作目标夯实基础。要认真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四长”责任制,通过层层签订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等方式,督促乡、镇、村各级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源头管理工作。

  (二)抓好源头,集中整治。

  1、加强摩托车源头管理力度,严把注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在整治行动期间,要把培训、挂牌和办证落到实处。各级公安部门要采取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等方式,组织民警主动深入乡镇、村庄,积极为群众办理摩托车登记入户和驾驶人培训考试办证业务。同时,交警车管部门要负责将摩托车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与“全国盗抢机动车数据库”进行比对,从中发现被盗抢摩托车可疑车辆。对查扣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继续按照省交警总队《关于处理查扣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的通知》(甘公交〔2006〕38号)执行。对申办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要对其进行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和严格考试,坚持“谁考试,谁签字,谁负责”的考试终身追查制度,严把源头关,杜绝“花钱买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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