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市区定临路西关市场北门外以西、友谊南路市卫生局前、南大街北端西侧、凤羽街、中华路以北活塞环总公司围墙外和其它较宽背街小巷可规划设置一些季节性临时摊位。
(三)在南川马铃薯交易中心设立一个驶往宁远、李家堡、团结方向的城郊车和出租车停放点;在西锦酒店门口广场设立一个驶往巉口、鲁家沟、称钩方向的城郊车和出租车停放点;在新盘旋路设立一个驶往内官、符川方向的城郊车和出租车停放点。除以上停车点外,各公交公司一律不准擅自在市区道路出口处设置停车站点。市区各类区街道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由城区交巡警大队提出意见,经市城市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审定后设置标线。
三、市区街道管理单位责任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对市区街道市容环境秩序、广场公园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全面监管,负责临时摊点、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的许可与管理工作。
2、市、区工商部门:要加强个体经营门店的管理,对不具备从事加工、餐饮、车辆修理、广告制作、水果蔬菜、日杂百货等经营条件的店铺不得办理营业许可手续,对已办理了许可手续,但不符合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的,要限期进行整改,从根源上治理店外延伸占道经营的问题。
3、市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对不具备食品卫生条件的沿街餐饮食品摊点和室内未设上下水的餐饮、食品店铺,不得办理卫生许可手续。
4、市公安局交巡警:要加强各街道车辆停放和交通秩序管理,按照各类街道管理标准要求,与建设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共同负责,在各主要路段按管理标准要求设立设置街道临时停车泊位和警示标志牌。
5、区环卫部门:要加强市区各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暑季洒水、垃圾清运和果皮箱等设施的管理工作。
6、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督促沿街各单位、门店、住户做好人行道的清扫保洁、自行车的停放管理、城市“牛皮癣”清理等工作。
7、市、区园林绿化部门:要加强街道两旁绿化树木和花草的栽培、浇水、修剪等日常管理工作。
8、安定区广场公园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区广场公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治安秩序、设施维护和禁止行为的日常管理。
9、市、区各部门、各部队、供水、供电、电信、邮政、广告公司等市政设施设置、建设、使用、经营单位:要加强各自设置在市区各街道设施的日常管理,对市区所有破损的公共设施要做到及时维修、更换、清洗和补设,以便保持各设施的完好、整洁、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