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定西市区街道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
(定政发[2007]59号)
安定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切实有效治理定西市区街道市容环境秩序混乱的问题,根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定西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定西市区街道市容环境秩序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区街道实行标准化分类管理
1、市区街道分类:
一类区:民主路、西环路、公园路、友谊路、北城路、中华路、解放路(高速公路出口至正立广场)、交通路(海天宾馆至东关市场)、永定路、文化路、小北街。
二类区:和平街、自由街、凤羽街、南大街、定临路、镇龙路、交通路南路(东关市场以南)、交通路北路(海天宾馆以北)。
三类区:上述路街之外的其它背街小巷。
2、各类区街道管理标准:
(1)一类区街道:禁止摆摊设点、店外延伸占道经营、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和设置非市政所必需设施;禁止占用道路进行商品展(促)销活动;禁止在指定地点外随意停放、清洗机动车辆;禁止利用公用设施、绿化树木、楼房阳台、窗户擅自搭架晾晒、吊挂影响市容的衣物、杂品、非法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禁止沿街乱泼乱倒、乱丢乱扔、乱贴乱写;禁止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2)二类区街道:可以在人行道适当位置许可设置临时摊位,限时限段从事经营活动。在机动车道边适当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3)三类区街道:可以在人行道和巷道旁适当位置许可设置常年性经营摊位。
二、三类街道除允许许可设置项目外,其它方面与一类街道管理标准相同。
二、合理设置临时经营摊点和停车泊位
(一)在市区中华路北端活塞环总公司门前南侧、北城巷南侧定西日报社前巷道内东侧、公园路北侧区水利局物资站巷道内、镇龙路、东门口凤羽街西侧、新盘旋路西侧、友谊南路东侧中国信用合作社门前、定临路西关市场北门外西南侧规划设置一些常年性临时经营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