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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城建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城建融资平台建设的意见》
(定政发[2007]7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定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解决政府城建资金短缺问题,有效归集政府城建资金,盘活城市资产,整合城市资源,通过公司化和市场化运作方式拓宽城建融资渠道,实现政府资金的有效放大,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城建融资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职能,理顺关系

  定西市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是市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和城市资源的经营主体,也是城市建设项目的主要项目法人。

  城投公司的设立,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实行政事、政企分开,总揽而不包揽,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搞活城市经营的需要。受市政府委托,市城投公司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统一城建融资。争取项目资金,启动民间资金,包括向国家开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借贷城市建设资金。二是投资储备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土地全部由市城投公司统一投资储备。三是统一实施重点项目。对市区新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承担投资业主职责,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廉租房和其他房地产综合开发等项目。

  为了进一步理顺建设各相关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更好地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一是市城投公司代表市政府投资储备土地。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城市规划局提出土地储备开发计划,提供土地宗地收购、管理成本,进行土地前期整理开发。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资源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年度土地储备、开发、供应计划;负责储备土地的审查、报批、征收等,并交付给市城投公司开发经营;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和政府收购;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及出让合同的签订。二是市区新城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由市城投公司统一实施,市城投公司主要承担项目业主职责。三是对政府授权的部分城市资产由市城投公司开发经营,力求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市资源开发效益。市建委行使城市建设行政管理职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城市建设计划;负责建设项目规划等前期手续的审批;负责对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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