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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通知
(玉政办发〔2007〕2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玉林市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7〕132 号)精神,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在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培育更多的强优企业和知名品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玉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现就进一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名牌产品在推进我市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但是,总体上我市名牌产品数量较少,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企业创名牌的基础比较薄弱,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能力不强,这种状况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迅猛发展,产品竞争已逐渐从以价格层面为主的竞争上升为以质量、品牌和科技层面为主的竞争。实施名牌战略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实施名牌战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主导、社会推动、创新发展”的原则,围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以资源优势工业和现代制造业、农产品加工、服务业等优势特色产业为重点,坚持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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