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新《
公司法》的要求,完善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有效制衡机制,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步伐。
国有资本监管和运营。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出资企业行为;完善财务监督体系,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财务风险。探索建立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管理水平和规避法律风险能力。
六、继续抓好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
对扩权强县改革试点进行跟踪调研,认真总结扩权强县改革试点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选择部分有产业基础和特色的重点镇,争取列入省扩权强镇改革试点,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
七、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就业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困难对象就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2万人,比上年增长6%;城镇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9万人,比上年增长5.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9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5万人,比上年增长6%。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争取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力争达到80元以上,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达到25元以上。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重点解决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贫困家庭医疗救助问题
八、加快社会领域改革
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科技项目开发实施机制。完善技术转移机制,积极探索产学研结合,创新技术转化机制。引导基础类研究机构与高校合作或重组,推动应用类科研机构实行企业化转制或直接进入企业。
教育体制改革。推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整合优化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完善和推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