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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进一步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运行和管理机制。一是完善龙头企业和农家店之间的关系。市、县级试点企业要通过连锁加盟的方式直接到乡(镇)、村投资建立、改造“农家店”,实现统一门店标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服务公约、统一社会承诺的连锁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现代连锁经营的比较优势,把分散的一家一户的小卖店连接成一个整体,以连锁经营的形式降低经营风险,降低物流成本,提高商品质量,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和便捷的服务。二是龙头企业加大对农家店的内部管理。各县区的龙头配送中心要加大对连锁农家店的内部管理力度,要把连锁经营模式落到实处。配送中心对农家店实行 “六统一”,即实行统一制作连锁加盟店牌匾、统一标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商品价格(指统一配送商品)、统一签订连锁经营加盟协议书、统一制定“农家店”《职业道德守则》、《商品质量追溯制度》、《明码标价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各配送中心要为农家店印制配送及自采商品购销台帐,以便监督配送商品的比例和商品质量,同时,积极采用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手段,逐步加大售货终端的使用范围,构建现代化的连锁经营运行及管理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承德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并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调研督导和管理,强化督导、定期调度,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积极配合财政主管部门定期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的执行和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资金及时到位。

  (二)各试点县由设立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及时对试点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和提供服务,并随时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和建设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要把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保障农民消费安全列入相关部门和镇(乡)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全面落实。

  (三)各试点企业要着手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并加强与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息沟通,研究并提出实施中的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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