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贫困老区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到贫困老区兴办扶贫开发项目。发改、工商等部门要在项目考察、立项报批、申办证件、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落实省政府关于放宽贫困老区企业集团登记条件的政策,企业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以上降到30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以上降到1000万元以上,控股子公司由至少3家降为2家。放宽贫困老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型企业冠“河北”名称的条件,注册资本由300万元以上降为100万元以上。允许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允许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分期注入。农口各部门要大力扶持贫困老区优势农产品和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科技扶贫,结合实施一县一业一园农业科技示范工程,争取组织省内外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与贫困老区县区对接,开展产业科技集成示范,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抓好一村一品示范村,专业生产示范户,组织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推动传统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贫困老区历史、文化和资源优势,发展红色旅游。
四、促进贫困老区社会事业发展。教育部门要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布局调整工程,优先改善贫困老区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卫生部门要加快贫困老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贫困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支持力度,2007年全市贫困老区县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扩大贫困老区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老区贫困人口参保率;积极扶持贫困老区劳动力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优先安排老区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对贫困老区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大扶持力度。文化部门要以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大贫困老区县(区)、乡(镇)、村三级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力度;到2010年,全面实现贫困老区县(区)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所有文明生态村和其他有条件的村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广泛开展面向贫困老区以送书、送戏、送电影为重点的文化下乡活动,帮助老区人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五、加强贫困老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开展贫困老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经济发达地区的污染向贫困老区转移;严格落实新建开工项目和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优化贫困老区产业结构,严把项目审批关;污染治理资金有计划地向贫困老区污染防治项目倾斜,加强贫困老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环保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监管,加强对家禽和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的严格管理、无害化处理和利用;切实保护贫困老区饮用水源地,确保饮用水质安全;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模式,建立受益地区对保护地区的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