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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贫困老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贫困老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承市政[2007]8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贫困老区建设的意见》,调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贫困老区建设的积极性,促进贫困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贫困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我市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抗日战争时期全国建立十九块根据地的组成部分。八县三区中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承德县、滦平县、平泉县、丰宁满族自治县、营子区属于老区,有老区村854个。老区人民群众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贡献。近年来,老区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老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有一部分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人民的生产生活还面临诸多实际困难。我市老区县区中宽城满族自治县、平泉县、丰宁满族自治县、滦平县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承德县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老区村中有388个为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我市老区县区为山区县区,老区村都在地处偏远的深山区、贫瘠山区,面临着脱贫和加快发展的双重任务。推进贫困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体现,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是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也是全社会应尽的义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贫困老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贫困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到2010年,解决贫困老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确保已解决温饱的低收入人口稳定脱贫,使老区人民尽快过上小康生活。

  二、加强贫困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发改部门要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村实施以工代赈扶贫工程,结合《承德市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重点解决列入规划的老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方面建设;在安排农村沼气池、农村安全饮水等农业项目投资计划时重点向老区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对贫困老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投入,同时在符合规划和具备土地开发整理潜力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给予贫困老区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现有耕地质量。水务部门要加强贫困老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大田作物区积极扶持老区人民发展管道灌溉;加强贫困老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交通、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强贫困老区县区、乡村道路、电力、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力争全面实现村村通沥青、水泥路;2007年开始全面实施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居住相对集中的老区人民看到多套优质传输的电视节目。对缺乏生存条件,用一般帮扶措施难以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老区村,根据《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规划调整后剩余建设任务(2007-2010年)》,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实施生态移民,给予重点支持,做到迁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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