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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承德市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监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监管。一是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工作,完善层级监管责任制建设。在7月底前完成以两图三卡四定五员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的建立,做到监管人员到位,监管职责明确,企业档案清晰,区划合理,重点抓好区域监管体系建设和食品企业档案建设工作的落实。11月底前使区域监管体系正常运转实施。二是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严格食品生产企业准入标准,严把发证质量关,提高工作效率,全力做好对已经实施市场准入的小麦粉、大米、酱油、食醋、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8类食品生产企业发证受理工作。年末28类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要达到85%以上,其中市区内获证企业要达到90%以上,县区要达到80%以上。重点抓好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后的监管工作,督促检查获证企业保持市场准入必备生产条件要求。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坚决禁止没有市场准入标志(QS)的28类食品上市销售。加快食品和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做好豆制品等七类食品和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工具、食品容器的企业情况调查上报发证受理工作。三是推进食品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百千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抓好食品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与监管。要在2006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建立小企业、小作坊档案(台帐),实行“二书二报告”制度。要继续坚持“引导、规范、监管、便民”的原则,引导和促进小企业小作坊提升质量保证能力,逐步规范生产加工行为,逐步实现购销有记录,出厂有检验,生产有标准,厂房卫生有保障,产品质量有提高。四是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在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的基础上,凡发现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无证产品、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和使用,依法进行处理。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集贸市场、食品商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逐步提高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卫生管理水平。五是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监管。规范蜜饯、植物蛋白饮料、淀粉等区域性特色食品生产企业的监控,做到监管前移,制定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监管的有关规定,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事后监管变为事前的控制预防。六是推进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辅料的监管工作。紧紧抓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原料、食品企业卫生条件和食品工具等重点监管环节,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上,严格执行备案制度,采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艺卡、使用名细卡、使用记录卡等。加大日常巡回检查力度,突击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卫生条件的检查、食品原料的抽查,有效提高食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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