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的通知
(保市府〔2007〕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的意见》(冀政〔2007〕36号),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子女上学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京南近海强市名城”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到位
(一)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2007年春季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07年,按规划维修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9.2万平米;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县级安排资金140万元,为3000名贫困家庭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二)市、县两级政府按照《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冀政〔2006〕86号)要求,按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落实所承担的资金。在此基础上,县级财政还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补助到学校的杂费资金总额,如果小于学校按照原“一费制”标准收取杂费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足;二是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县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不能少于改革前安排的公用经费数额。
二、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协调均衡发展
(三)充分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效益,加快推广以学区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走规模化、标准化办学之路。在城区及经济发达中心城镇按照“4138”(4轨、1000人、30亩、8000平米)和“1215612”(12轨、1500人、60亩、1.2万平米)的标准,一般农村和山区小学办学规模不低于2轨,初中不低于6轨的标准,建设一批标准化小学和初中。2007年,全市重点抓好3个县(市)的学区建设规划,2008年各县(市、区)都要制定出学区建设规划,到年底,全市建设30个学区。
(四)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薄弱学校倾斜。2007年底完成全市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目标,使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到全市所有农村中小学校(教学点);继续加大对信息技术教育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全市现代远程教育网,尤其是农村远程教育网的应用水平和效率,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选拔300名师范类毕业生到全市6个县的农村学校开展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