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6、严格实施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清理和整顿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许可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不得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都要及时退出市场。开展执法检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取缔制假售假窝点。
  7、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按照“既要便民、又要管好”的原则,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作为区域监管的重要内容,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加强政策引导,探索监管机制,以切实保障安全。
  8、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加大对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腊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包装食品质量抽检频次,及时公布监测结果。
  9、加强屠宰行业的整治,继续做好屠宰厂的分级管理工作;年内出台《保定市肉品流通管理办法》,规范日常肉品流通管理秩序;打击私屠滥宰肉及加工病害肉、注水肉的行为,大力推进食品放心工程;总结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经验,2007年逐步推广羊、牛、鸡等畜禽的定点屠宰试点工作。
  10、加大全市酒类市场的清理和整治的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酒类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大力宣传贯彻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做好《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发放与管理,重点清理整顿和查处饭店、酒店、商场、超市及零售店。年内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明示牌1.2万份,市区发放率90%以上。
  (三)抓好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由市工商局负责,进出口食品监管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质监局、卫生局、供销社、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市场服务中心、公安局、民宗局等部门配合,抓好整治工作。
  1、加强主体资格审查,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对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要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商品、特色食品要实行定期质量监督抽验,确保市场食品安全。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品种监督检查的力度;查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食品,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的水果,用劣质大米或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严厉查处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违法案件。
  3、做好食品进出口的监管,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保定辖区大宗敏感特色商品的监管力度,严格把关,确保出口产品的安全。年内完成保定辖区2家初次申请和19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换证复查及HACCP的官方验证工作。适时对出口草莓产品生产企业、糖水桃罐头生产企业、果脯生产企业实施产前检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