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定期通报调度。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月通报和调度制度,通报和调度情况定期报市委、市政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通报调度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的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报表。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就建立健全援助长效机制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兑现奖惩。
(六)接受举报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公开电话,并在新闻媒体、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畅通“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投诉求助渠道。各街道(乡镇)、社区都要把对“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情况定期在社区和媒体公示,以便群众监督。
附:保定市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
保定市实施“零就业家庭”就业再就业援助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于 群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 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石小琢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贾体新 副市长
曹汝涛 副市长
成 员:张 峰 市公安局局长
郭 普 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
董晓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穆春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宝生 市财政局局长
吕玉锦 市发改委主任
杨树民 市国税局局长
赵春海 市地税局局长
杨建平 市工商局局长
朱贺星 市民政局局长
柴国才 市教育局局长
李英泽 市建设局局长
刘海锁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倪贺营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杨运杰 市卫生局局长
陈永华 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