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审系统(建设中),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级部门网站的主页与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级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四)栏目共建。对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内容审核管理
(一)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是本地、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地、本部门向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地、各部门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作为责任人并指定内容联系人、技术联系人与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联系(附件3)。
四、内容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附件1)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内容,在12月30日前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建立健全内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更新内容及时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更新、充实本地、本部门网站内容,注重增加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级各部门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既要防止应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又要防止不准确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
(三)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市级各部门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网站改版或栏目、专题、域名调整和修改,链接变更,提供的服务内容发生变化以及遭遇黑客攻击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并转市政府门户。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网站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网站内容,努力增强网站服务功能,稳步推进互动交流。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政府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提高在线办理能力,有条件的要开展“一站式”在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积极研究本地、本部门负责人参与访谈栏目和利用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的有效办法,做好互动栏目保障工作,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向达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推荐访谈题目。
(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达州市政府网站内容格式规范(暂行)》(附件2)的统一要求调整、规范本地、本部门网站。